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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肇庆市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肇庆市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肇府办〔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肇庆市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外经贸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促进肇庆市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72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2011年11月2日在部分外贸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两区引领两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和口岸物流建设,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我市外经贸工作在推动招商引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拓宽资源利用渠道、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平衡、拉动国内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为主线,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为核心,围绕“强化招商促发展,扩大外贸稳增长,口岸建设助通关,财政激励作保障,协调联动破难题”的工作思路,狠抓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口岸物流建设。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吸收外资、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进出口贸易的全面协调发展,确保“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目标的实现,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把握“六个坚持”:一是坚持扩大招商引资,推动地方经济增量提质;二是坚持龙头产业培育,拉动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坚持做强做活口岸物流,搞活地方经济;四是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有机统一;五是坚持扩大进出口与产业转型升级的相互促进;六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紧密结合。按照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的原则要求,做到以进促出、以出促转、以转促升,全力推动我市吸收外资和对外贸易的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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