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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09〕9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0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年”实施意见,制定我厅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交通运输部有关“安全生产年”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教育“三项行动”;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为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安全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力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降低一般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活动组织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厅长王树森为组长,副厅长李晓明为副组长。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事务。

  四、活动内容

  (一)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执法行动,维护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1、道路运输方面。加大对道路非法营业性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破坏公路安全设施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一是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资质审核关。加强对企业资质条件定期审核检查,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驾乘、站务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客运站落实源头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搞好“三品”查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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