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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留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留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的通知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经营地址由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北大街98号”搬迁至“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21号”,迁址后分别于2012年2月1日及2012年3月5日向我局提出继续保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的申请。经现场评估及资料审核,同意保留你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继续为参保人提供门诊及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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