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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扎实推进与央企合作事项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扎实推进与央企合作事项的实施意见
(冀建规〔2012〕355号)


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管局(公用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央企走进河北战略合作恳谈会签约事项跟踪落实工作的通知》(办字〔2011〕15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与央企合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与央企对接合作,积极推进央企合作项目实施,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职责,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与央企合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与央企合作对接和项目实施落地,提升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水平,推动全省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省政府下达我厅的央企合作工作任务,省厅负总责,各市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结合各市工作实际,省厅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2012年各项任务工作目标和各市负责落实的牵头部门(见附件)。各市要认真对照责任分工,有牵头工作任务的部门要抓紧与有关央企进行对接和合作事项落实,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推进央企合作工作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央企合作工作重要性,全面加强与有关央企的合作对接,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抓紧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内容,做到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及时跟进,确保完成好所承担的职责任务。

  (三)强化协调调度。各市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责,切实负起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央企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省政府与央企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协议签订后的工作进展情况;清楚合作方的管理机构、体制,以及合作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清楚并及时掌握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清楚项目具体需要协调的事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牵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要加强央企合作项目调度,建立旬调度、月总结制度,定期对工作任务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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