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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建科〔2012〕33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基本要求

  高强钢筋是指抗拉屈服强度达到400兆帕级及以上的螺纹钢筋,具有强度高、综合性能优的特点,用高强钢筋替代目前大量使用的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平均可节约钢材12%以上。要按照“政策引导、行业服务、技术支撑、典型示范、市场配置和供需平衡”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加速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级螺纹钢筋,努力完成住建部、工信部确定的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主要目标任务。

  二、积极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

  住建部、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的通知》(附件2,建办标【2012】13号),确定我省为国家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省。示范工作包括城市示范、建设项目示范和生产企业示范。为此要求:

  (一)根据住建部、工信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石家庄、唐山两市为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城市,河北钢铁集团承钢公司、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公司、河北钢铁集团邯钢公司、河北敬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为高强钢筋生产示范企业。石家庄、唐山两市要按照《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市“示范工作方案”,并于6月2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二)积极开展示范项目建设。石家庄、唐山两市要分别选定不少于5个新开工建设项目作为示范项目,其它设区市要选定不少于1个新开工建设项目作为示范项目。每个示范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结构形式应包括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剪、筒体等;示范项目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500兆帕级高强钢筋,应用先进的钢筋连接技术,保证钢筋加工质量和工程质量等。各设区市按照附件3的要求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示范项目名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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