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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1〕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企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点难点,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企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保障企业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区(街办)、各部门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掌握各区(街办)、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市政府和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室汇报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定期向市政府和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指示、要求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3、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推进企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需要,报请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深入开展。
  4、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辑《联席会议简报》,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区(街办)。
  5、对解决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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