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第二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冀建质〔2012〕28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的通知》(冀建质〔2012〕6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杜绝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后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等。
二、检查数量
每市共抽查5项单位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
每市检查3项单位工程,其中设区市抽查处在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的工程各1项,县(市)抽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工程1项。
(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每市检查1项处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单位工程。
(三)商品住宅工程
每市检查1项处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单位工程。
三、抽检主要内容
(一)各地落实质量终身负责、质量承诺、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项目监理、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工程开放日、责任追究问责、专家验收评估和工程质量保修等十项制度情况;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的注册执业人员履职情况;
(三)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工程作业面施工质量;
(四)主体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及钢筋、钢筋连件、水泥、外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等重要建筑材料质量;
(五)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六)工程技术资料。
四、检查时间
2012年5月9日至5月17日。
五、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共分2组,每组6人。组长1人,联络员1人,质量专家2人,工程检测专家2人。具体分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