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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政办发[201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行动范围

  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行动内容

  ㈠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以及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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