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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发〔2012〕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对于破除制约我省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2012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充分激活、有效释放创新动力,围绕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目标,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力争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围绕构建服务型政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不断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着力提升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属地化要求,加强监管体系和技术能力建设,落实监管责任。依照国家总体部署,深化盐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省编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局、省盐务局等负责)

  (三)扩大县区和乡镇政府管理权限。继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积极探索推进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搞好韩城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实施扩权强镇改革,切实抓好蔡家坡、大河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等负责)

  (四)启动新一轮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开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创新项目招投标管理体制,鼓励支持榆林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大力培育规范化投资中介服务组织,抓紧完善投资体制改革相关配套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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