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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2〕56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珠海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安办〔2012〕25号)和《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安办〔2012〕27号)、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5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份,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现将《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今年组织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和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印发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通过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排查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内容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安监站要结合上半年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一)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

  (二)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四)建设单位将房屋市政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或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正常管理的;

  (五)建筑施工企业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或瞒报、谎报事故的;

  (六)建筑施工企业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层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的;

  (七)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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