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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

  现将《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民政会议和全国、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意见》(民发〔2012〕35号)、省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切实做好今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民福〔201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和运营模式,按照“老有所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战略目标,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构建起“9064”适度普惠型的养老服务格局。到“十二五”期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站)建设实现全覆盖,老年人普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全市构建起“9064”的养老格局,即老年人口中,以社区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协助的自主居家养老占90%,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占6%,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的占4%。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全面提升社区为老服务水平,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市区平均每2-3个城市社区建有一所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形成社区托老机构和老年食堂的全覆盖。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100%行政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3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食堂,西湖、萧山、余杭与五县(市)共建立174家示范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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