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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县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县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古宜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江县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四日

  三江县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我县目前仍有700多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亟待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为统筹安排我县廉租住房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建保〔2009〕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2011)的通知》(柳政办〔2009〕2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着力增加房源供应,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保障目标和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2.量力而行,适度保障。廉租住房保障水平要统筹考虑地方政府的保障能力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要,立足县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以经济适用房供应、职工危旧房集中改造和廉租住房保障作为我县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主要保障方式,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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