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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决策部署,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聚集各类航运要素,加大对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强服务辐射功能,促进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并经滨海新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决策,进一步聚集和完善航运业发展的各类要素,提升滨海新区航运业发展水平,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重大意义

  (一)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有效途径。滨海新区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内陆腹地广阔,区位优势明显,拥有一流的港口和高度开放的保税港区,具备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良好基础。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将极大带动滨海新区航运相关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天津港集装箱枢纽港地位,促进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推动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提升区域服务辐射能力的必然选择。滨海新区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是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滨海新区的服务范围,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国北方的经济发展。

  (三)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构筑我国对外开放新优势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日益加快的新形势下,积极适应中国北方地区航运发展需求,主动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建设网络完善、设施优良、功能齐全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实现国家对滨海新区功能定位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为广泛参与全球竞争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北方航运中心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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