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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1]549号)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我司发行次级债务的申请报告》(中银国际证券[2011]37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入14亿元的长期次级债务,借入期限为10年。未经我局批准,不得变更次级债务合同。

  二、你公司可以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规定的比例及时间,将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务计入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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