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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4·2”搜救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4·2”搜救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
(钦政办〔2012〕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2年4月2日上午10:50许,“桂北渔13033”渔船在距钦州港区南46海里附近海域突发机舱起火,13名渔民遇险需紧急救助。接报后,在广西海上搜救中心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指挥下,钦州海上搜救中心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展开救助,成功救起11名遇险渔民,将事故损失减少到较小程度,有力确保了我市水上安全。

  在此次搜救行动中,钦州海上搜救中心及时应对、科学决策、团结协作,共协调派出海巡船1艘,出动救助直升飞机1架,协调船舶22艘,充分体现了海上搜救中心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在搜救行动中服从指挥,通力协作,体现出良好的战斗力和执行力;社会力量无私援助,彰显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搜救工作的圆满成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获得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本次搜救行动做出突出贡献的盈海7轮船组人员等10个集体、廖建峰等16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船舶和人员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立新功。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勇挑重担,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

  当前,钦州水上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维护人民群众水上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牢记使命,履行职责,继续发扬乐于奉献、不怕困难的精神,不断丰富“以人为本、科学搜救”的经验,为构建我市平安和谐的海上交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通报表扬名单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通报表扬名单

  一、通报表扬集体

  盈海7轮船组人员、连盛湖轮船组人员、直升飞机B-7129机组人员、桂北渔24023船船组人员、桂北渔12037船船组人员、桂钦渔91528船船组人员、桂北渔13002船船组人员、中国海警45014艇船组人员、海巡1916艇船组人员、广西石化拖2船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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