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钦政发〔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当前工作重点

  (一)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安全意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个别县区、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的理念,提高安全意识,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必须坚决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二)明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实现安全生产,重在防患于未然。针对近期全国、全区事故多发以及我市高温雨季期间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要在以南宁至广州(钦州)段的高速铁路、六景至钦州港、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以及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以钦州稔子坪煤矿和浦北铅锌矿为重点的矿山,以钦州港区的石化和冶金、灵山县和浦北县的烟花爆竹、钦北区的冶金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在建住房项目、区运会比赛场馆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郁江调水工程灵山段等建设工程的隧道施工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以防范商住两用小区的居民楼火灾为重点的消防领域,以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的汛期安全领域,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煤矿方面:一是要切实抓好煤矿的“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工作。进一步做好通风管理工作,矿井及其采掘工作面要有健全的通风系统,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合格、运行可靠,监测监控系统及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可靠;要加强作业现场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好井下运输、火灾、顶板事故的防范工作。二是加强防透水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要求,认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支持信息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配套改造。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2011年全面铺开,2013年全部完成。对不具备机械化改造条件或具备条件而未进行机械化改造的煤矿必须退出。四是加快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2011年底前,必须完成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必须建设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规定期限内,对没有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煤矿,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