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水政水资源处

  负责拟订全市水资源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指导水能资源开发;负责拟订流域、区域水资源开发总量和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负责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组织拟订全市城乡供水水源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源工程和重大引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制度和水利旅游项目、河道采砂的审批事务;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的水事纠纷调处、仲裁;指导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四)水利建设与管理处

  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海岸、水库、水闸、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并印发安全鉴定报告书文件;指导水工程管理和定权划界工作;承办水工程保护范围内开发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的开工和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设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及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的审批事项,办理水利建筑企业资质备案;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和农村人饮工作;承担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建设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稽查;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水土保持处

  负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承担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点排查整治;承办水库、拦河闸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审批事项;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维护。

  (七)组织人事处

  承担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外事、奖惩、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