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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抓订单、促转型、保目标--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27号),主动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外贸形势,帮助全市外贸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改善我市外贸发展环境,共克时艰,力保完成今年外贸增长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于今年6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市外贸企业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今年全市外贸工作发展目标、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以外贸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抓订单、促转型、保目标”为主线,深入企业了解外贸企业的困难与诉求,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力争完成今年外贸增长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服务月活动以各级政府及市级有关单位为主体,面向全市外贸企业,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走访一批外贸企业。由各地和市级有关单位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研当前制约我市外贸发展的主要问题,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征询外贸企业对我市外贸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进一步改善我市外贸发展环境的工作建议。

  (二)梳理一批困难问题。各地和市级有关单位要收集、梳理一批急需解决的影响我市外贸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针对当前外贸企业面临的市场萎缩、成本上涨、融资困难、人才紧缺、经营风险等难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所在。

  (三)推出一批服务举措。各地和市级有关单位要通过横向比较,纵向梳理,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主动地推出一批外贸便利化新举措,为我市广大外贸企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扩大进出口信保规模,优化口岸服务环境,深化关贸、检贸、银贸、财贸、税贸、汇贸等跨部门合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外贸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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