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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
(十政发〔2012〕4号)


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抢救丹江口库区不可再生的耕地资源,提高库区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妥善解决库区移民基本生产生活用地问题,保障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国家同意在我市丹江口库区实施“移土培肥工程”。这是一项国家投资的利国、利市、利民的重大项目,必须不遗余力将其打造成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精品工程。现就我市实施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移土培肥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围绕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我市丹江口库区淹没耕园地的耕作层进行剥离转移和再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培肥的原则;坚持先低后高、先易后难的原则;坚持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惠民、利民、富民的原则。通过“移土培肥工程”项目实施,提高我市丹江口库区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园地面积,妥善安置库区农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库区转型发展。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丹江口市、郧县、武当山特区、郧西县、张湾区属于将被淹没并适宜进行耕(园)地耕作层剥离和覆土培肥的区域。取土耕园地面积2814.77公顷,其中丹江口市1102.57公顷、郧县1009.75公顷、武当山特区394.28公顷、郧西县205.87公顷、张湾区102.3公顷。覆土和坡改梯3947.20公顷,其中丹江口市1469.73公顷、郧县1335.74公顷、武当山特区537.03公顷、郧西县398.79公顷、张湾区205.92公顷。
  (二)主要任务。1、完成对淹没区耕(园)地耕作层的剥离;2、按照移土和覆土总量平衡,土壤质地合理搭配的原则,对我市丹江口库区淹没线以上瘠薄耕园地及未利用地进行坡改梯改造和移土培肥;3、兼顾农田水利设施、耕地质量、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4、兼顾内安移民生产生活用地安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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