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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协调配合,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引导大中型商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二是继续推行《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承诺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巡查单》、“日常规范+集中整治、重点治理+长效监管、教育培训+宣传讲解”三项组合工作法,深入开展商标行政指导。三是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完善与公安、海关、质检等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机制,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完善系统内上下互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四是加强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按照《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好食品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市场处、消保处、经检支队、法制处、办公室、信息中心等处室,力争2012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各县(市)区工商局、各工业(开发、管理)区工商局要认真总结监管执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努力破解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等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执法监管措施,推动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依法有效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要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积极配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五)、大力宣传,优化执法环境。各县(市)区工商局、各工业(开发、管理)区工商局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尤其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促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积极引导商标权利人提高自我保护和自主维权意识,建立健全与商标权利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商标权利人专业优势,配合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工作中进行调查取证,对辨别、鉴定涉嫌侵权物品提供支持。
  (六)、加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各县(市)区工商局、各工业(开发、管理)区工商局大力充实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力量,形成一支稳定、高效的工商行政执法队伍。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教学力量,联合海关、公安、法院等部门,定期对基层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利用案例分析会、识假辨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监管执法的敏锐性和准确性,提高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能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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