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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工商[2012]5号)


各县(市)区工商局、各工业(开发、管理)区工商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2月9日

  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1年11月9日温家宝总理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和唐山市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为纲领,按照《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和《2012年河北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要求,坚持履行部门职能与部门间协作配合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周密部署,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保护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提高全市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树立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为契机,做好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有破有立,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将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引导市场主体注册自主品牌商标,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争创驰名、著名商标。
  --大力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引导大中型商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
  --不断完善驻点巡查、交叉突击执法和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执法人员、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责任,建立按区域落实排查责任的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加强对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信息的收集、录入和运用,并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要依法将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案件办结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警示企业与经营者。
  --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权利人和消费者对有关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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