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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工商法字〔2011〕291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大力宣传宪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进程,为全省工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工商局决定对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瑶海区分局等64个“2006-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徐慧等70名“2006-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勤奋工作,积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为实现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06-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名单

  2. 2006-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6-201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名单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瑶海区分局

  长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巢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巢湖市居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里庵工商所

  肥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临河工商所

  濉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淮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黎工商所

  淮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北工商所

  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蒙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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