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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2]3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持粮食生产的好形势,按照《2012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不动摇,以粮食主产市县为重点,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总抓手,立足抗灾夺丰收,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指导服务、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考核奖励,千方百计促进全省粮食稳定增产。

  (二)工作目标。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增加高产粮食作物面积。全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要稳定在2亿亩以上,其中水稻、玉米两大高产作物面积分别达到9000万亩和5300万亩以上,比上年增加500万亩以上;大豆面积调整到4000万亩以上,小麦面积稳定在600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增加到48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200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优化调整种植结构,稳定粮食作物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引导农民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扩大玉米、水稻等耐旱和旱涝保收粮食作物。在第四、第五积温带齐齐哈尔的克山、克东、拜泉、讷河,黑河的北安、嫩江、五大连池和农垦的九三、北安管理局等地,加快豆改玉步伐,以高产的玉米替代低产的大豆,加快各种作物的合理轮作,挖掘粮食作物单产潜力。支持东部三江平原地区水资源丰富的富锦、桦川、绥滨、抚远、同江和哈尔滨市松花江沿岸有提水条件的县市,大力发展水稻种植。适当调减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发展小麦生产,加快发展马铃薯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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