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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2〕3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培养一批社会紧缺、行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决定启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现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为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部署,特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一、功能作用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主要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及其他有职业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培训,培养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同时承担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从2012年到2020年,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技工院校、行业及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其它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在全省建成1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地级以上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其中,到2015年底,完成3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三、重点领域

  重点选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等主导产业,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等潜力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物流、会展、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

  四、基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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