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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建设工程款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建设工程款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建建通〔2011〕641号 )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省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将全面进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集中支付高峰阶段。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督促做好工程款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11〕24号)(见附件)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精神,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社会矛盾,确保我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当前建设工程款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检查,实施重点监控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对本地区、本企业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已完工但工程款尚未结清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要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款按时支付,防止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理企业要加强在监项目合同管理,对有拖欠隐患或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时,要配合当地人民法院做好拖欠工程款案件的处理,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问题。

  二、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处理拖欠不积极的建设单位或承包企业,特别是因拖欠行为造成恶劣后果的,要认真严肃查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并上报全国诚信信息平台等处罚。省外入黔建筑业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将予以清出我省建筑市场。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的精神要求,配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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