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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宾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17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努力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2012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确保我我市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全面整治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为重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1.开展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为重点的排查、整治。
  一是对全市铅、锌、锡、砷、铬、汞、铜、镍、稀有金属采选与冶炼、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电解锰、制革、电镀、铅蓄电池、铁合金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历年历次排查的基础上查缺补漏,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排查工作。检查企业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掌握企业生产工艺环节、产污工序、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数量、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危险废物处置和转移情况,摸清企业底数、污染途径、范围、程度以及重点区域污染情况,重点检查环保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等落实情况。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加强整治的力度,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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