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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2013年来宾市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2013年来宾市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2013年来宾市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2012-2013年来宾市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金融改革,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三农”和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合理资金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0号)和《关于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的报告》(桂金办报〔20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健全我市金融体系,优化金融服务,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规范民间融资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力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培育和壮大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到2013年末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5家,总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左右,当年累计放贷12亿元左右。其中:2012年底,全市力争新增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0家,其中来宾市本级3家,兴宾区2家,合山市、象州县、金秀县、武宣县、忻城县各1家。2013年力争新增设立12家。其中来宾市本级、象州县各3家,兴宾区、武宣县各2家,合山市、忻城县各1家。实现小额贷款业务覆盖全市,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快建立起权责明晰、运行规范、制度健全、监管到位、竞争有序、资产优良、效益良好、风险可控的小额贷款公司体系,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小额贷款金融新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定位,超前规划。根据自治区及市领导的批示,“十二五”期间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目标力争今明两年完成。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科学谋划,制定本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计划。
  (二)加强监督和管理,完善风险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府监控机制和企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经营,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和规模内进行放贷,同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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