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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
  为确保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新学年开学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当前社会治安问题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有清醒认识。进一步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真正把安全稳定工作贯穿于学校的常规管理中,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中,落实到师生的日常生活中,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要严格门卫制度,中小学校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高校对校门出入人员和车辆严格审查登记,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盘查。要根据社会治安情况,
  适当增加保卫力量,在加强校门管理的基础上,增加校园周界的巡查和巡视密度。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对校门外闲杂人员进行清理,坚决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即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和任务,保证各类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安排人员值班。要加强对校园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必要时,可组织教师和高年级学生义务护校队补充校内治安巡逻力量,确保校内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要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证教材、师资、课时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在新生军训期间,集中安排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公安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给学生上法制课,开展安全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五、进一步严肃信息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月报制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月报的基础上同时报省厅。在常规信息报送基础上,发生突发情况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准确按规定进行报告,防止迟报、瞒报、漏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传达到每一所学校和部门,抓好落实。从即日起,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公安厅组织督查组对落实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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