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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主要目标和任务责任分工安排意见的通知

  (八)着力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

  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海东、海北、海南、黄南等现代农牧业示范(实验)区建设。着力推进河湟流域八个百里万亩(万头)工程,打造河湟流域四大特色经济产业带,全力提升马铃薯等十大农牧特色产业。将林果业、水产养殖培育为新的增长点。推广设施化标准养殖,抓好饲草料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特色有机畜产品加工和流通。扶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培育和打造绿色有机高原生态农畜产品品牌。(责任领导:王长安;农经处负责)

  力争开工蓄积峡水利枢纽工程、引大济湟西干渠建前工程。扎实推进人畜饮水安全、小流域治理、草原节水灌溉及城镇水利保障工程。(责任领导:王长安;农经处牵头,投资处配合)

  (九) 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搞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与城镇化布局体系的衔接,启动一批城镇道路、桥梁、供排水、供暖、燃气等基础设施项目。(责任领导:沈传立;投资处牵头,基础产业处、能源局等相关处室配合)

  按照“四区两带一线”的总体布局,重点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海西城乡一体化试点,推动撤县设市工作。统筹推进中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对省内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扶持力度。(责任领导:沈传立;投资处牵头,体改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支持藏区发展“飞地经济”,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块状经济增长点,带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责任领导:王景雄;产业协调处牵头,投资处配合)

  继续推动发达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对口支援我省藏区工作,争取国家尽快出台对口援青投资实物工作量标准。编制完成对口援青规划,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努力推动与支援省市和央企的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力促签约项目落地投产,不断扩大支援方在青投资规模。(责任领导:平志强;对口支援处负责)

  二、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增进各族人民的福祉。

  (十) 着力推动教育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加快中等职教能力、高中基础设施、高校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有序推进西宁教育园区建设。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校舍安全工程,启动中小学配套和标准化建设工程。(责任领导:郗海明;社会处负责)

  (十一) 着力促进就业增收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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