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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主要目标和任务责任分工安排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主要目标和任务责任分工安排意见的通知
(青发改办[2012]65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确定了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扎实做好2012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现对落实今年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如下分工安排意见:

  一、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方针,力促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突出对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全力推进金属镁一体化、煤基多联产等一批标志性、先导性项目加快实施,促使循环经济项目成为主要增长点,扩大工业总量,保持工业对国民经济的持久推动力。(责任领导:王景雄;产业协调处牵头,高技处、环资处配合)

  紧紧围绕我省在东部城市群建设、城乡一体化、现代生态农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继续搞好专项规划和项目跟进,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在项目谋划上,提高前期工作的针对性,多方筹措资金实施一批特色项目。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重点投向,加大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城镇化、民生、生态保护建设等领域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力争格库铁路、新青川公路、祁连等支线机场、引大济湟西干渠、三江源二期等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实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为民办实事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一批扶贫开发,人畜饮水,乡村公路,农村能源,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等项目,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领导:沈传立;投资处牵头,基础产业处、农经处、社会处、能源局、地区处、民航办等相关处室配合)

  (二)努力实现物价调控目标。

  坚定不移地承担起调控物价的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行之有效的一揽子打法,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严格问责,确保今年物价指数控制在预期目标之内。(责任领导:王长安;价格处牵头,收费处、价格监测处、价检局配合)

  加强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增加政府和商业储备。加强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超对接和冷链物流建设的支持,鼓励大型企业建立产供销一条龙的农副产品经营模式,减少流通环节。(责任领导:张晓容;外资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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