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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黑龙江省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黑龙江专员办财政监督业务约谈制度的通知

  :
  根据我办财政监管工作的需要,现需对你单位   情况作进一步的核实。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    日(节假日顺延)内,携带相关举证材料到我办(道里区江街3号),就有关问题进行面谈。具体时间,请你单位提前联系。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我办面谈的,应在上述规定日期前,就有关问题书面回复我办。
  需提供的资料:
  1.
  2.
  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约谈通知书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

《财政监督业务约谈通知书》财驻黑监约[  ]  号)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约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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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约谈人姓名           职务

被约谈单位:           

被约谈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时  分

约谈地点:

约谈人姓名:            职务:

约谈内容记录:

 

 

            被约谈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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