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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崇政发〔2010〕7号)


  2009年,我市各县(市、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超额完成了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各项指标任务,推动了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弘扬争创一流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任务的县(市、区)予以表彰。

  一等奖:扶绥县、大新县、江州区

  二等奖:天等县、宁明县、凭祥市、龙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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