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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北戴河及周边海域环境监测预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北戴河及周边海域环境监测预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冀海发〔2012〕15号)


秦皇岛市海洋局、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海监河北省总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戴河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海环字[2012]247号)和《关于对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障与岸滩修复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国海环字[2012]248号),确保完成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障工作任务,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今年是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项目启动的第一年,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服务中央领导暑期办公需求和社会公众滨海旅游度假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北戴河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和省海洋局海洋环境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要组织精干力量,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北戴河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预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及时发现和处置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根据国家海洋局2012年北戴河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和省海洋局海洋环境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北戴河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水动力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海监测、重点岸段侵蚀监测;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监测;海洋环境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秦皇岛市海洋局负责赤潮(水母)灾害的现场消除等工作。中国海监河北省总队负责近岸管辖海域巡航监视监测和执法检查工作,在执行调查、监测、监视任务过程中,开展赤潮、溢油监视监测。各单位应按照所承担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门人员、细化工作流程,切实抓好落实。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各单位一定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不等不靠,主动工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要结合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海洋环境监测任务的要求,重点保障暑期北戴河及周边海域海水浴场监视监测,调整海水监测频率,加快浮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利用多种监测手段,全面覆盖北戴河海域,提高赤潮发现率和时效性,为及时实施赤潮处置提高预警信息。要严格执行周报制度,每周一上午向省海洋局报告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在赤潮发生期间,要及时按照赤潮信息发布管理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通报海洋环境监测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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