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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伟名好汽车修理厂等两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伟名好汽车修理厂等两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284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理北京市伟名好汽车修理厂等2家单位申报C类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国寿财险京发〔2009〕18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伟名好汽车修理厂”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该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君顺友联汽车修理厂”的 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9年6月10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802411784北京市伟名好汽车修理厂C类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邢各庄村西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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