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路吉安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路吉安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445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路吉安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财险[2009]6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市路吉安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9年9月1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原因
1684378433北京市路吉安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C类北京市通州区西果园2号(西)机动车辆保险审核未通过代理业务人员不符合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