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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百色市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百色市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2〕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百色市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百色市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45)要求,规范我市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行业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医疗废物排查工作,系统、有序地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排查工作,掌握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以此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发展,提升我市医疗废物的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责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为市卫生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成员为市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教育局、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名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日常协调事务性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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