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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2〕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水利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关于加强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市委、市人民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近年来,全市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饮用水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部分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的污染未得到及时有效的防治,一些生活饮用水水源存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威胁;净水处理技术相对落后;一些饮用水供水单位没有很好地履行生活饮用水第一安全责任人的义务,农村和学校供水单位规模小、制水设施简陋,没有配置消毒设施,管理能力弱,存在较大的卫生安全隐患;生活饮用水监管协调机制及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监测及检测能力、应急能力不足等等,导致不同程度的生活饮用水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事件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切实增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重要性认识。

  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党和政府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水平,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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