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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2012年开展行人乱扔、车上乱抛、店面乱倒垃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2012年开展行人乱扔、车上乱抛、店面乱倒垃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城管委(局)、执法分局:

  根据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行人乱扔、车上乱抛、店面乱倒垃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关于2012年开展行人乱扔、车上乱抛、店面乱倒垃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2012年开展行人乱扔、车上乱抛、店面乱倒垃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从源头上治理“脏、乱、差”,实现城市环境由“一新一亮”转变为“永新永亮”,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对“行人乱扔、车上乱抛、店面乱倒垃圾”(简称“三乱”)三种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遵循城市管理要从源头入手,扩大参与的思想理念,“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昌市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为依据,在重点加强对市民文明、卫生宣传教育的同时,对不讲文明、不讲卫生的反面典型进行媒体曝光和必要的经济处罚,通过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引导广大市民以城为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评、议、改”,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推进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进程营造良好的市容和人文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琪珏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纪委书记 闵小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 武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孔 华
  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城管委督查组组长 汪礼良
  成 员:各城区创建办、城管局(委)、执法分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交管局各交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市公交总公司运调处处长,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分管副处长,城管委机关督查考核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综合执法处、信息处和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八一广场管理处、环境卫生工程服务公司、市容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督查考核处,督查考核处处长计越华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督查考核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综合执法处、信息处抽调,负责“三乱”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信息收集及在媒体曝光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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