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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电[2012]319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全市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市电力供应总体安全有序。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本市电力需求增长依然较快。为做好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和确保居民生活用电正常有序的要求,将电力安全供应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确保2012年夏季本市电力运行平稳有序。

  二、电力供需形势

  2012年夏季,预计本市最高用电需求将达2750万-2900万千瓦,本市最高电力供应能力可达2800万千瓦,电力供需总体上处于紧平衡、无备用状态,用电高峰期间仍存在一定的缺口,部分区域在用电高峰时段矛盾较为突出。

  三、主要措施

  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从6月15日开始到9月23日结束,共100天。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安全有序。

  (一)努力稳定并增加电力供应能力

  1.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严格执行发电机组运行考核制度,确保现有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稳发、满发,并做好发电脱硫、脱硝设施的可靠运行;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发电用煤的采购储运工作,确保发电用煤的稳定可靠供应。

  2.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发电用天然气的供应,加强运行协调,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管网的调峰能力,优化燃气机组运行方式,确保燃气机组正常顶峰发电。

  3.市电力公司要综合全年的电力供需情况,与华东电网、兄弟省市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增加市外来电,加强日常错峰和应急支援,努力缓解夏季高峰电力供需矛盾。

  4.市电力公司要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和挖潜改造,继续抓紧推进电力迎峰度夏(冬)电网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增强供电能力。

  (二)合理实施有序用电预案

  1.2012年本市将继续实施轮休、错避峰、让电、限电等有序用电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用电企业,采取夏季让电措施;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通过调整厂休平衡周用电负荷;对部分线路、变压器超载和局部供电瓶颈区域的企业,增加每周轮停天数;对部分供电瓶颈区域的商务办公楼宇,采取高温日空调避峰措施。2012年夏季高峰让电的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调整厂休的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23日,轮休的时间为7月9日至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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