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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成立2012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 慧 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

  副主任:陶 源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

  任高民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张学武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杨 钊 自治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郭 虎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王和山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成 员:周万生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马占林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闫 华 自治区总工会巡视员

  张苏安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郑建国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马 力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树森 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刘日巨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勾红玉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邓 宽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高贺昕 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副主任

  马军生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建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 立 吴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守银 固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汉宝 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撒承贤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徐彦平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 林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薛景泉 宁夏交通技师学院院长

  陈光华 西北机械技师学院院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张宏伟、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王瑞锋,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杨冬梅,总工会经济部部长常红海,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高应举,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杨晓宁。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会务材料组、宣传报道组、竞赛组织组、监审公证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工作,并协调、指导、督促各地级市做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竞赛裁判委员会。由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牵头,从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高级考评员、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和专家学者中抽调优秀人才组建竞赛裁判委员会,全面负责各项赛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确认及分配;负责竞赛各阶段的裁判工作等,保障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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