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低产低效林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低产低效林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2〕32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

  依据大庆市林业局庆林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低产低效林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25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县林业局资源股(电话:3430761;邮箱dmlzzy3430760@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低产低效林专项调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全县低产低效林地底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产出率、利用率,更好地适应“生态名县”建设的需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县低产低效林现状,提升管理水平,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为我县建设现代宜居生活环境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对象与内容

  调查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现有的低产林和低效林。低产林是指用材林中,稀疏(郁闭度﹤0.3)、林相残破、无培育前途的残次林和灌丛生长量低下的林分。低效林是指公益林中,稀疏、残破,缺少主要目的树种并生长量低下和森林结构及生物多样性单一的林分。一是林分分布不均,林隙多,郁闭度≤0.3低效林。二是遭受严重的病虫鼠害或其它自然灾害、病腐木≥20%。三是因不适地适树或种质低劣,造林树种或保留目的树种选择不当而形成小老树林。四是林木生长不良、林分结构差而达不到防护和景观效果的林分。

  调查的内容包括造林年限、树种、林种、面积、株数、蓄积等,要落实到具体地块,以乡镇为单位汇总,并按照国有和集体(含个人)二个层面统计,详见附表。

  三、方法步骤

  主要采取以乡镇、场为单位组织调查,总体上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完成)。召开专项调查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组织部署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6月10前完成)。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调查,摸清底数,调查面要达到100%。

  (三)统计汇总(6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在调查的基础上,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四)剖析总结(6月20日前完成)。深入剖析低产低效林产生的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各单位要汇总填表,按时限上报县林业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低产低效林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治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武 县政府党组成员

  潘永福 县林业局长

  成 员:各乡(镇)长、场长

  张廷文 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资源股。具体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明确责任,认真调查。各乡镇政府、场是调查的主体,负责调查的具体实施。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标准掌握,组成督导组巡回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林行业的数据汇总在相应的乡镇(新店、四家子林场除外)。各单位都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所辖范围内的调查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工作推进,坚决杜绝走过场、调查不到位导致漏查现象发生。三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单位在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认真调查,严格把关,坚决避免出现利用本次调查机会,把非低产低效林纳入调查范围。

  附件:1.低产低效林专项调查工作汇总表

  2.低产低效农田草原防护林专项调查汇总表

  3.低产低效林现地调查表

  附件1:
  低产低效林专项调查工作汇总表

  单位: 单位:亩、立方米、株

   项目

 

 

单位

面积

蓄积

株数

合计

国有

集体

合计

国有

集体

合计

国有

集体

 

一般公益林

重点公益林

 

 

一般公益林

重点公益林

 

 

一般公益林

重点公益林

 

合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