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重点项目开工和投资任务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重点项目开工和投资任务的通知
(郑政办〔201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重点项目上半年开工率达到67%以上,投资进度达到50%以上,为圆满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夯实基础,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将分解下达省市重点项目开工和投资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开工和投资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全年计划开工173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661.5亿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上半年重点项目一定要实现三分之二实质性开工的要求,上半年需要开工116个项目,截至5月18日已累计开工57个项目,5月19日至6月底至少需开工59个项目,现将项目开工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
  按照时间过半完成投资过半的要求,上半年需完成投资830.8亿元,截至到4月底已累计完成464.7亿元,5月和6月两个月至少需完成投资366.1亿元,现将投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2)。
  二、具体要求
  (一)实行项目开工情况周报和完成投资情况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重点项目开工周报投资月报的通知》(郑政办〔2012〕35号)要求,落实开工情况周报和完成投资情况月报工作,为准确掌握建设动态,实施有效推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开展督查工作提供真实信息。
  (二)加强联审联批工作。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对项目审批、选址、规划、用地、拆迁、资金等关键环节,必须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联审联批的重要作用,及时协调逐级上报存在问题。联审联批日例会要由市级领导主持,采取交叉并联审批、先路条后手续等措施,提高权威性和有效性,尽快实现开工目标,加快形成投资增量。
  (三)确保建设环境。要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建设环境负总责。要引入网格化管理方法,实行网格责任人日巡查走访、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制度及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有效地解决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行为。县(市、区)对承担的拆迁工作,一定要有领导分包,具体人员负责。要顾全大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严格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拆迁任务,及时移交建设用地。
  (四)加大督查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项目办要对项目开工情况实行周督查,重点督查县(市、区)和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重点督查拆迁交地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项目是否实质性开工建设,定期向市主要领导报告,定期向社会通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