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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省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省辖市、县(市、区)要加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施工现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省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工程建设,积极申报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在卢氏县选择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种,建立地质灾害发育规律监测预警示范区,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远程自动监测,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省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继续做好省级汛期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快研发服务共享的区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系统,强化地质灾害实时预警,提高预报预警的精度和实效性。要按照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省辖市、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手机及人防固定与移动警报系统,及时发送地质灾害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送到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巡查人和监测员、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

  (五)着力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各级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十有”(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县和基层防灾“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到位)示范所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应急避险等能力。按照豫政〔2012〕2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建设,保证资金投入,加大责任人、监测人专业培训和群众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存在的机构不到位、装备和经费不足以及群测群防体系中监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群众防灾意识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专家库,配备应急装备,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要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建设标准,加快应急会商系统建设,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行动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应对正确、救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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