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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确保黄河花园口站发生22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黄河大堤不决口,确保设防标准内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时做到有准备、有对策;洪水漫滩时,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开封市:确保黄河花园口站发生22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黄河大堤不决口,确保设防标准内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时做到有准备、有对策;洪水漫滩时,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洛阳市:确保黄河小浪底站发生17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孟津堤不决口,确保设防标准内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时做到有准备、有对策;洪水漫滩时,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小浪底(含西霞院)、故县水库防洪安全和库区安全,遇大洪水时确保库区群众安全转移。

  安阳市:若运用北金堤滞洪区,做好区内群众的迁安避洪工作,确保北金堤不决口和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新乡市:确保黄河花园口站发生22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黄河大堤不决口,确保设防标准内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时做到有准备、有对策;洪水漫滩时,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若运用北金堤滞洪区,做好区内群众的迁安避洪工作,确保北金堤不决口和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焦作市:确保黄河花园口站发生22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黄河大堤不决口,确保黄河小浪底站发生10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温孟滩防护堤不决口,确保设防标准内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做到有准备、有对策;确保沁河武陟站发生4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沁河堤防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时努力固守丹河口以下左岸堤防,确保沁南地区群众安全,采取一切措施减少灾害损失;洪水漫滩时,确保黄(沁)河滩区、沁北自然溢洪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濮阳市:确保黄河花园口站发生22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黄河大堤不决口,确保设防标准内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时做到有准备、有对策;洪水漫滩时,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若运用北金堤滞洪区,做好区内群众的迁安避洪工作,确保北金堤不决口和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三门峡市:确保三门峡水库防洪安全,确保三门峡、小浪底、故县水库库区安全。遇大洪水时确保三门峡、故县水库库区群众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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