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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2〕17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今年我省前期降雨较多,目前江河水库水位较高,土体饱和,同时近期全省各地又多降雨,防汛形势比较严峻。为确保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防办《关于加强防汛抗旱应急值守等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12〕61号)精神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汛防台准备
  学校是人口高度密集场所,也是防灾救灾的第一现场,做好教育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学校要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及早研究和部署今年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防汛工作领导到位、资金到位、队伍到位。要储备好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提高“校自为战”的能力;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修订完善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和应急抢险实施方案,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切实做到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织有力、队伍及时抢险、物资及时配置、险情及时化解。
  二、认真开展防汛检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汛期预报,认真开展汛前工作检查。要着重加强对学校危房简屋(工棚)、在建工程、各类建筑物避雷设施、落水及防水设施、空调外机、玻璃幕墙、建筑外贴面等重点部位进行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沿江、沿海和地处水库下游的学校要特别加强防汛、排水等检查,确保安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坚决做到“五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部位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
  三、多形式开展防汛安全教育,提升师生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经常组织对学生开展防范洪涝台旱灾害的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防汛防台预案、应急响应、指挥调度、险情报告、灾情评估等防灾工作的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客等新媒介宣传普及防灾避险知识,通过开展主题班(团)会、举办专家讲座、观看宣传教育片、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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