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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保险业风险排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广东保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
  附表1-1:
  广东财产保险机构保险资金案件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保险资金案件类型涉及分支机构名称涉及金额(万元)案件发生时间当时处理结果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司法部门是否介入保险机构获悉案件时间未向监管部门报告案件情况的原因案件经办部门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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