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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的通知

洛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的通知
(洛市统〔2012〕37号)


各科(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洛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量化标准通知》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我局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现将《2012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2012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不断转变行政职能、提高决策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局干部职工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培训,能够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知识水平显著提高,自觉推进统计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管理和统计服务职能,统计行政管理体制行为更加规范、运转协调;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机构,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普及统计法律、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及时查处统计行政违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
  1.认真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各科(室)、队、中心要制定本部门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10天;学习方法可采取个人学习与集中培训的方法进行;定期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统计检查证》换证、办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取消统计执法资格,及时调离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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