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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1.考点设置。今年只在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设立考点,由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为广州市规划局)牵头联系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单位统一安排考场,并将考场设置情况上报厅执法监察局。

  2.座位安排。座位必须单人单桌或隔位就坐。考试人员要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把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考桌上,以备监考人员核查。

  3.考务和监考人员。每个考点应设考点负责人、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每个考点设负责人一名、考务人员一名,每个考场(教室)配备监考员两名,我厅将在各考点设巡考员2名。

  4.试卷收发。各考点的试卷由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为广州市规划局)负责投送和回收。考试结束后,考点负责人负责把密封好的答题卷和试题卷当面交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考组。

  五、考试时间

  2012年度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分四个考区分别同时进行(具体时间见附件)。

  六、教材订购

  我厅委托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教材订购和有关考务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可与7月5日前到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预定培训教材(联系人:凌红梅,电话020-87251571,13710611660)。

  附件:考试时间安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考试时间安排

  类别

 时间

片区

工程建设

与建筑业管理类

城乡规划

建设管理类

城市建设

管理类

住房保障

和房地产管理类

第一片区

8月11日上午

8月11日下午

8月12日上午

8月12日下午

第二片区

8月25日上午

8月25日下午

8月26日上午

8月26日下午

第三片区

9月8日上午

9月8日下午

9月9日上午

9月9日下午

第四片区

9月22日上午

9月22日下午

9月23日上午

9月2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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