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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37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自治县“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自治县“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切实做好自治县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自治县“平安天山”战役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阿里木江·阿不都逊  副县长

  副指挥长:张 安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方志安    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局长

  王集标    县卫生局局长

  魏明全    县建设局局长

  王福道    县安监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 平    县工商局局长

  乔 锋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 军    县经贸委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乔锋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上传下达、收集、通报“平安天山”战役工作情况。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社区、乡村火灾隐患,开展已排查单位“回头看”活动,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和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消防监管,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和“户籍化”管理、“全警消防、多警联勤”执法、重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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