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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2.水利。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及早筹划大洋河水资源开发利用,适时开工建设大孤山供水工程。加快推进鸭绿江综合整治、东港海防堤建设等工程,完成小Ⅱ型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大中小河流整治力度。加快实施东港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3.能源。以电力工业为重点,加大能源项目建设力度,提高电力支撑能力,打造丹东电力产业基地。电力装机容量新增400万千瓦。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12年4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丹东金山热电厂项目一期工程2011年正式投产运行,适时启动二期工程。华能丹东电厂二期工程建成投产。积极做好宽甸灌水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长甸电站。积极开展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合理开发利用风能、潮汐、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资源。加强电网建设,重点做好220千伏和66千伏变电站布点工作,做好智能电网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着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和升级工程。适时启动连接大连的天然气干线管道工程。

  (八)城市(镇)建设与管理。

  加大城市(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1.高标准编制城市(镇)规划,完善规划体系。加快丹东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申报工作,编制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沿江沿海经济带发展总体要求,编制好各县(市)区和各经济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沿江沿海及鸭绿江大道沿线地段建筑风格规划设计和丹东市地标建筑总体规划设计。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中心镇总体规划。加快建设城市规划馆。

  2.加快城市(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功能。

  --继续推进丹东东港同城化进程。以新城区为纽带,以鸭绿江大道、黄海大道及201国道为轴线,按照丹东东港同城化发展要求,抓好各项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引导老城区生产性企业向园区转移,逐步降低老城区建设密度。加快老城区供水、供气、供热管网改造,提高公用设施水平,提升老城区功能和品位。加快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包括老城区、新城区、东港城区在内的区域供水体系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花园东路改造等城市道路贯通工程,分期分批改造城市道路,加快实施城市出入口改造工程。加快城市内河整治工程。加强供热热源工程建设,改造老城区供热管网,逐步实施集中和计量供热,提高供热质量。加快实施燃气设施及管网改造,推进大沙河以东、五道河以西地区天然气项目,适时启动引入天然气管道工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洪体系建设,加快界河综合整治,确保国土安全。到2015年,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城市人均占有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综合气化率达到10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大城市绿化投入,重点对城市面山进行改造。结合城区路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3万人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临港产业园区、孤山、金山、五龙背污水处理厂工程。加强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东港、凤城、宽甸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到2015年,城市人均占有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争取达到 40%,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有较大提高。

  --调整房地产开发布局和档次。加快开发建设新城区,改造提升老城区,大力开发县(市)和城市周边乡镇房地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行净地出让,统筹发展住宅地产、工业地产和商业地产。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知名开发商,规划建设一批标准高、超大型的居民社区,提升房地产业档次。塑造城市建筑风格,提升城市形象。

  3.强化城市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三级管理格局。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专业执法、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违反规定随意设摊等行为。注重城市交通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整治侵占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形成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的良好交通秩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交出行率,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九)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坚持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

  --节能减排。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监督管理体系。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有效保护水、土地、矿产、林业、湿地等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建设节约型资源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强化节约意识,大力提倡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路灯工程。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低率达到省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率达到省要求。

  --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培育和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大力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形成企业内部循环产业链。以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为重点,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提高进入产业园区项目的环保标准。以城市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构建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业废物交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建设循环经济型城市。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其中,粉煤灰65%,煤矸石8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率达到6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达到省要求。

  --生态建设。构建与城市发展体系相平衡的自然生态体系,实现城乡生态良性循环,保障、促进和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争取进入全国生态市行列。以建设生态城市和森林城市为目标,科学合理有效保护江河、水库、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强化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加大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到2015年,全市森林蓄积量达到50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7.5%以上,生态市建设综合指标达到60%以上,生态县综合指标达到80%以上。

  --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推行工业水污染全面达标工程,推进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和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工业、服务业、交通等行业噪声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业废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完善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大燃煤、粉尘及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提高城镇集中供热率。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加强农业白色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小城镇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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